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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团员参加第三十七期院党课培训的通知

2023-09-26

各分团委:

推荐优秀团员参加院党课培训是一项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团员思想建设,为规范本项工作环节并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推荐优秀团员参加第三十七期院党课培训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年满18周岁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团员,团龄在1年以上,20、21、22级学生自愿申请入党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并自愿向党组织申请谈话且谈话合格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团员。针对专升本同学,原学校相关推优材料经核查无误后,予以认可且延续。

二、推荐条件

1、政治表现。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高的政治觉悟,认真学习党的相关理论知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团员意识,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履行团员义务,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参加团内各项活动。

2、品德修养。品德优良,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师爱校、助人为乐,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6个月内没有受记过及以下处分,12个月内没有受记过以上处分。

3、学习表现。态度端正,学风优良,具有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对校直属团支部、大三、大四年级要求最近一学期内无不及格门次,专业成绩名次位于班级前1/2,对大二年级要求最近一学期内无不及格门次,专业成绩名次位于班级前1/3;学习成绩原则上不低于以上要求,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同学可适当放宽条件,但不得有挂科:

(1)学生干部包括班团主要干部(班长、团支书)、团委学生会副部级及以上、融媒体中心副部级及以上、社团副社长及以上、心理站副站长以上、三岗学生负责人等学生,任职期间,表现积极,工作认真,获得师生好评者。团委、学生会、社团等学生干部以校团委公示名单为准。

参加校级礼仪队、国旗护卫队、广播站、青年媒体中心的学生工作人员,服务期内上学期培训时长达20小时者。

(2)为学校、班级做出突出贡献且年度志愿服务时长满40小时(以校团委公示为准),积极参加学生活动者,可由团支部提交书面材料经班主任、分团委书记签字盖章后交至校团委,经校团委认证。

(3)获国家级、省级比赛前三名,或获国家级、省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以及获得省级及以上称号者,以校团委学科竞赛获奖名单为准。

4、社会责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具有一定的大局观念和创新精神;曾参加乡村振兴、社会服务及暑期“三下乡”、“返家乡”等其他志愿服务者,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三、推荐名额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比例,20级普本、22级专升本各团支部原则上不超过1人,21级普本、23级专升本各团支部原则上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6%,22级普本各团支部原则上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16%,;获2022年度“五·四”表彰的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十佳团日活动、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增加一个名额;针对学校实验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一个名额。

三、推荐程序

(一)召开“推优大会”

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上级团组织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推优大会具体流程如下:

1、主持人介绍“推优”办法。组织委员清点人数并协助团支部书记做好会议记录,建议班主任到会参加。召开“推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推荐候选人。组织委员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符合推优条件的学生均可作为推荐候选人,通过采取无记名投票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若干。

3、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候选人应按照“推优”的标准,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表现、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自我评述需实事求是,应明确指出自己的优势与不足。

4、进行民主评议。团支部全体参会成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为确定同意、弃权、反对的具体票数,以《团支部“推优”大会投票表》(附件一)形式进行投票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填写表格。“推优大会”结束后,团支部书记填写《团支部“推优”大会记录表暨团支部“推优”情况一览表》(附件二),经团支部书记、监督党员和班主任签字后将纸质表交到各学院分团委,经由各分团委整理、核实无误后签字,于2023年10月8日17:00前统一交到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C206。将《团支部“推优”情况一览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并核查无误签字盖章后(附件三),发至3385292203@qq.com(纸质表和电子版内容务必一致)。

(二)考察环节

团支部委员会指导被推荐人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并对被推荐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将组织意见填写至《推荐表》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各学院分团委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并在《推荐表》上填写各学院分团委组织意见,分团委书记签字后以学院为单位送交校团委组织部,上报名单后原则上不再进行增减递补。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再补报。                              

(三)公示

校团委组织部对各学院分团委上交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学校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签署校团委推荐意见。

五、注意事项

1、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要向各学院分团委提出申请,各学院分团委审核通过后,由校党委指派党员负责大会监督。(入党“推优”工作同时接受团支部全体成员的监督,各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2、各学院分团委要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推荐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开展工作,做到统一布署,规范流程,落实监督,要确实把优秀的团员青年推荐给党组织,协助党组织做好在团员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共青团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