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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部关于开展教研活动的有关规定

2024-09-18

为规范教学活动,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师参与教改的积极性,现就开展教研活动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教研活动举办时间

1.每学期开学初,由思政部主任召开会议,与课程组组长共同确定时间。

2.课程组每月举行一次教研活动。

二、教研活动的内容和任务

1.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门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决定和指示。

2.讨论确定学年、学期或阶段性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管理、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

3.总结近期工作并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讨论教学管理、纪律等方面的制度。

4.通报、交流教学情况,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5.讨论教改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情况。

6.开展集体备课,形成集体备课成果。

7.讨论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

8.讨论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