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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2024-04-03

人力资源处是为全校教职工服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全校人事管理与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工作,承担人事管理、人才引进、教师发展、薪酬绩效、社保及公积金等相关职能。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各项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事管理工作流程;

2.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劳动合同、人员变动和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岗位设置;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校内干部竞聘;

3.制定人才招聘、培养计划,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着力高层次人才的选聘;

4.负责师资队伍的建设、规划及管理;负责组织各类师资培训,着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5.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和职级的评定,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设置、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审、聘任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各类教师荣誉申报;

6.负责“双师型”教师培养与管理工作;

7.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薪酬、福利、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等工作;负责学校人力成本的预算、管控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