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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03-20

关于我校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评审工作的通知

前瞻助学,探寻增长与稳定之道

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助保函〔2024〕77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参评对象

2024年秋季学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有勤工助学经历并表现良好的学生优先考虑。

7、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在2023-2024学年原则上挂科不超过一门次。

评审原则

国家助学金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挥国家助学金的激励作用和资助功能。

资助办法

组织各学院对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摸底统计,核准各班级符合国家助学金资助的人数,依据认定的“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评议结果进行精准资助。

评审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结合以下原则,按照2024年秋季学期实际评审,按一等、二等、三等国家助学金资助;

如因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而导致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等级需要调整,各班在通过班级评议小组审议后作出资助等级的调整,并经由班主任、学院依次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学生服务中心备案。

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登录线上学工系统,进行助学金申请。搜索并关注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进入左下角学生管理中心,点击弹窗学工系统--助学金申请--点击申请--填写申请信息--点击提交。


2、学生线下填写附件一(表中落款时间按照2024年秋季学期实际填写)、附件二。

3、班主任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线上审核,确定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推荐学生名单后,并点击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4、学院对上交的班级进行整理汇总,并认真审核,在本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导出系统汇总表,于4月3日前将电子表以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kjx18334728935@163.com,纸质表以学院为单位交于学生工作处可老师处。附件二请各学院填写完成后,同邮箱发回(附件三excel方式打开,需启用宏检查通过)。

监督管理

1、受助学生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及国家法律的,取消其受助学生资格,已经发放助学金的要予以追回。

2、各学院组织评审、条件审核工作中被举报有徇私舞弊、把关不严、私分学生奖金等情况,一经查实,予以追究责任。各学院组织本院的班主任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时间各学院自行安排,各学院负责解释、汇总、监督。

附件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

附件二: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