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造性人才,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素质,以适应二十一世纪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根据《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评对象
凡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学生。
二、测评办法及日程安排
1、测评阶段:学生在2023-2024学年的综合表现。
2、测评方式:量化测评。
3、测评办法详见《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三、评审原则
学校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四、评定程序
1、各学院召集本院班主任安排测评工作,传达学校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精神,并认真学习《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2、各班主任组织班级学生学习综合素质测评相关文件;
3、班主任面向班内学生公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表,无异议后,班主任签字后交给各学院,各学院学工助理及院长签字后于9月16日下午6:00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工作处可老师;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kjx18334728935@163.com邮箱。
五、监督管理
各学院、班主任在组织测评、审核工作中被举报有徇私舞弊、把关不严等情况,一经查实,予以追究责任。
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