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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4 年秋季学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成为 党的发展对象人选的通知

2024-10-18

各分团委、各团支部: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是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规范本项工作环节并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人选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 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 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三)学习刻苦认真,最近两学期成绩班级排名(包括选修课)学生成绩排名原则上要在班级的前 1/2。

(四)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有一定的大局观念和创新精神;能支持校、院、班级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素质拓展活动,热心集体事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 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五)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六)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推荐: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课外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七)结合各党支部书记意见,综合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期间的表现、三岗锻炼成绩和考察期满一年入党积极分子(含 37 期) 进行筛选,要全程进行指导监督,确保推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二、推荐对象

被初步筛选为发展对象人选的教师及学生的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名单详见党校办下发文件《2024 年秋季学期拟发展对象人选统计表》 (附件一)。

三、推荐程序

(一)召开“推优”大会

团支部“推优”大会由校团委统一部署,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团支部根据校团委的统一安排向各学院分团委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分团委汇总上报校团委,经校团委审核通过后,上报校党委并由各党总支指派党员参与“推优”大会监督,“推优”大会原则上应邀请班主任参加。

推优大会具体流程如下:

1、主持人(一般情况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如团支部书记为候选人,由组织委员主持)介绍“推优”办法。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推荐候选人。组织委员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符合推优条件的学生均可作为推荐候选人。

3、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候选人应按照“推优”的标准,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表现、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自我评述需实事求是,应明确指出自己的优势与不足。

4、进行民主评议。参会成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为确定同意、弃权、反对的具体票数,以《团支部“推优”大会投票表》(附件二)形式进行投票表决。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填写表格。“推优大会”结束后,团支部书记填写《团支部“推优”大会记录表暨团支部“推优”情况一览表》(附件三),经团支部书记、监督党员和班主任签字后将纸质版交至各学院分团委,经由各分团委整理,核实无误后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2:00 前统一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C206。将《团支部“推优”情况一览表》(附件四)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纸质版经由分团委书记签字盖章后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2:00 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C206,电子版附有各分团委书记签字发送至邮箱 3385292203@qq.com (纸质表和电子版内容务必一致)。

(二)考察环节

团支部委员会指导被推荐人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并对被推荐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将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各学院分团委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并在《推荐表》上填写各学院分团委组织意见,分团委书记签字后以学院为单位送交校团委,上报名单后原则上不再进行增减递补。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再补报。

(三)公示校团委对各学院分团委上交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学校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签署校团委推荐意见。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校团委反映。

(四)注意事项

1、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要向各学院分团委提出申请,各学院分团委审核通过后,由各党总支指派党员负责大会监督。(入党“推优”工作同时接受团支部全体成员的监督,各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2、各分团委要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推荐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开展工作,做到统一布署,规范流程,落实监督,要确实把优秀的团员青年推荐给党组织,协助党组织做好在团员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附件一:(二次推优)2024年秋季学期拟发展对象人选统计表 .pdf

附件二:《团支部“推优”大会投票表》.xls

附件三:《团支部“推优”大会记录表暨团支部“推优”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四:《团支部”推优“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五:2024年秋季学期各党总支拟发展监督党员名单.xlsx

共青团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