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报送2021年度全省实验系列高中级、高校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教审批函﹝2021﹞29号)精神,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将推荐函和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学院(系、部)为单位于2月25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与发展规划处。
附件:1.晋教审批函﹝2021﹞29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报送2021年度全省实验系列高中级、高校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3.答辩书.docx
人力资源与发展规划处
2022年1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报送2021年度全省实验系列高中级、高校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教审批函﹝2021﹞29号)精神,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将推荐函和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学院(系、部)为单位于2月25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与发展规划处。
附件:1.晋教审批函﹝2021﹞29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报送2021年度全省实验系列高中级、高校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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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与发展规划处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