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理工学院新增专业学费标准
发表时间:2024-04-30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本科教育收费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山西省物价局2015年8月13日印发的《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等7所学院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205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情况,特公布新增专业学费如下:
一、学费标准
根据《通知》第一条,新增专业学费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生/学年
二、我校将严格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并公布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
三、本方案从2024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