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确保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和维护校园稳定,根据《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五一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组 长:叶云
副组长:郝骞、刘俊生
成 员:各学院实践教学助理、实践教学管理处
二、检查范围
全校各学院实验室
三、检查时间
2023年4月27日
四、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重点对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前期检查整改情况是否落实到位;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特种设备等重大危险源开展安全检查。各学院要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确保“五一”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与稳定,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安全:是否有应废弃处理的物品没有及时清理现象,实验室内是否有堆放私人物品现象,是否有在实验室进行非教学活动现象。仪器设备是否收放整齐,是否断电。
2.消防安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置是否充足、摆放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是否有堵塞消防通道和在公共通道中堆放仪器、物品等现象,是否存在未经批准使用明火现象。
3.水电安全:新学期开学实验室水电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4.防盗安全:门窗及锁具是否完好,是否存在门开着但无人值守现象。
5.危化品安全:相关实验室的危化品是否做到专业安全保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实验、实训设备安全:实验、实训设备是否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是否能确保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正常开展。
五、具体要求
1.请检查人员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2:30在实训楼集合。
2.检查人员要仔细检查、详细记录,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
3. 实验室安全工作事关学校发展,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实践教学管理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