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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团员参加第三十六期院党课培训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6-09

各学院分团委、各20、21、22级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参加党课培训是一项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团员思想建设,为规范本项工作环节并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推荐优秀团员参加第三十六期院党课培训的工作安排如下:

、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年满18周岁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团员,团龄在1年以上,20、21、22级学生自愿申请入党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并自愿向党组织申请谈话且谈话合格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团员。

推荐条件

1、政治表现。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高的政治觉悟,认真学习党的相关理论知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团员意识,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履行团员义务,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参加团内各项活动。2、品德修养。品德优良,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师爱校、助人为乐,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6个月内没有受记过及以下处分,12个月内没有受记过以上处分,第35期院党课未通过不能进行此次推选。

3、学习表现。态度端正,学风优良,具有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对校直厘团支部、大三年级要求最近一学期内无不及格门次,专业成绩名次位于班级前1/2,对大一、大二年级要求最近一学期内无不及格门次,专业成绩名次位于班级前1/3;学习成绩原则上不低于以上要求,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同学可适当放宽条件,但不得有挂科:

(1)学生干部包括班团主要干部 (班长、团支书)、团委学生会副部级及以上、融媒体中心副部级及以上、社团副社长及以上学生,任职期间,表现积极,工作认真,获得师生好评者。团委、学生会、社团等学生干部以校团委公示名单为准。

(2)为学校、班级做出突出贡献且年度志愿服务时长满40小时,积极参加学生活动者,可由团支部提交书面材料至校团委,经校团委认证。

(3)获国家级、省级比赛前三名,或获国家级、省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以及获得省级及以上称号者,以校团委学科竟赛获奖名单为准。

4、社会责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具有一定的大局观念和创新精神,曾参加乡村振兴、社会服务以及其他志愿服务者,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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