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西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23]72号)、《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助保函〔2023〕53号)文件要求,依据《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选范围
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对象: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3级学生除外)。
二、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2022-2023学年德育考评成绩等级良好及以上;
4、在2022-2023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单科无不及格现象(包含体测);
5、被我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经过学校认定为“特殊困难”的学生适当优先;
6、有勤工助学经历并表现良好的学生适当优先。
四、评审原则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挥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和资助功能。
五、资助办法
组织各班级对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摸底统计,核准各班级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人数,按国家下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数占我校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总人数比例,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名额精准分配到各班级,各班再按照评审条件进行审定。
六、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附件一《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贴照片处,需要学生在电子稿中添加上照片后,再打印出来,无需彩印,黑白打印即可);
2、班主任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组织评审,认真审核,确定符合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推荐学生名单,并在班级群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附件二《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班主任签字后于10月16日下午16:00前,将附件二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至邮箱3591445418@qq.com,纸质版由班主任签字后交至16#116,附件一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装在档案袋内统一于10月16日下午16:00前交于16#116;
3、我院对上交的班级进行整理汇总,并认真审核,在学院内公示。
4、学校学生发展处审核全校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材料,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批复;
5、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名单一次性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以打卡形式划入学生本人银行卡。
七、监督管理
1、根据国家规定,在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2、获奖或者受助学生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及国家法律的,取消其奖励或者受助学生资格,已经发放奖助学金的要予以追回。
3、各班班主任在组织评审、条件审核工作中被举报有徇私舞弊、把关不严、私分学生奖金等情况,一经查实,予以追究责任。学院组织班主任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和时间,学院负责解释、汇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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