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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认定大四学生2023-2024-1学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及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折抵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2023-06-28

经济与管理学院各大四团支部:

为了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活动,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开展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2024-1学期大四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及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折抵公共选修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0级本科及2022级专升本学生

二、申报所修学分阶段

2023年7月-2024年2月

三、申报流程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报项目参照《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中的认定项目,并填写《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xx班2023-2024-1学期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汇总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缺一不可)。符合折抵公共选修课条件的同学,填写《xx班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折抵公共选修课学分申请汇总表》。

四、审核流程

1、班级初审:由班主任、团支书及团员代表组成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证小组对班级个人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班级为单位于2024年3月1日下午16点前将《xx班2023-2024-1学期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汇总表》《xx班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折抵公共选修课学分申请汇总表》、班级公示截图、学生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务必一致),班主任、团支书审核无误后签字上报至经管学院分团委办公室B402,经分团委检查一旦发现该班级所上交材料有虚假谎报、分值错误者,给予一次修改机会,仍有问题者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补充说明:所有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汇总表、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折抵公共选修课学分申请汇总表、班级公示截图及情况说明都需班主任、团支书签字(缺一不可),2024年3月1日下午16点前以班为单位装档案袋交回至经管分团委办公室B402,电子版以班为单位压缩包发送至JJYGLXYXKB@163.com。在规定时间未交回班级,逾期视为本班级放弃此次申报机会。

2、分团委复审:本次审核无误后将在全院进行公示;

3、最终审核及学分认定:校团委对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折抵公共选修课学分进行最终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学分认定。

五、注意事项

1、在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及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折抵公共选修课学分过程中所提供的证明、证书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分团委查实,取消本班本学期申报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及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折抵公共选修课学分资格);

2、各团支部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审核,并严格按照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汇总表模板中的格式填写;

3、学生在校期间,同一项目(竞赛、名称、内容)取得不同等级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按最高等级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记分,不累积加分;在重点竞赛中,同一项目(竞赛、名称、内容)不同组队同时获奖,团队前三名可累积加分。在一般竞赛中同一项目(竞赛、名称、内容)不同组队同时获奖,只取其中最高奖项记分;

4、职业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书在上学年申报阶段内因证书未及时下发的同学,在确保在校期间没有申报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前提下可以参与本次的学分申报(凡重复申报者一经校团委查实,取消本学期申报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资格);

5、学科竞赛等级要严格参照我校认定的《2023年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学科竞赛目录》。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创业街839号
0354—245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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