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的通知>的通知》(晋教财函〔2019〕158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西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23〕72号)、《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晋教助保函〔2023〕52号)的相关要求,依据《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参评对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2023级新生除外);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人民币;
三、参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并按规定缴费注册;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2022-2023学年德育学分等级良好及以上;
5.积极参加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比较突出,生活俭朴,身心健康;
6.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单科学习成绩不低于75分(正考挂科即视为有挂科);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前10%(含10%),体测成绩合格,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未能进入专业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发表的论文被SCI、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在国内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教务处认定的超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以本人为第一发明人(署名单位为山西晋中理工学院)的国家发明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参照学校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班主任签字后将材料和表格交给各学院,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开展评选会,进行筛选,筛选公示(院级公示5天)后将拟定推荐学生的材料和表格以学院为单位交于学生发展处可老师。(个人申请审批表提交电子版即可,无需班主任与院系领导签字,待学校评选完成后,等待学生发展处通知,再进行签字盖章。)
2、学生发展处审核全校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生评优奖励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批复。
3、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名单一次性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4、学校分配到院系或专业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只有 1人,“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均进入前 10%”,但均未列第1名的,需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后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佐证材料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五、注意事项
1、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2、获奖学生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及国家法律的,取消其奖励资格,已经发放奖学金的要予以追回。
3、各院辅导员、各班班主任在组织评审、条件审核工作中被举报有徇私舞弊、把关不严、私分学生奖金等情况,一经查实,予以追究责任。各院组织本院的班主任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时间各院自行安排,各院辅导员负责解释、汇总、监督。
4、各班级、各院推荐学生名单必须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流程。
附件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样表).doc
:附件3:2022-2023学年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汇总表.xlsx